子曰:“大人不亲其所贤,而信其所贱;民是以亲失,而教是以烦。《诗》云:‘彼求我则,如不我得;执我仇仇,亦不我力。’《君陈》曰:‘未见圣,若己弗克见;既见圣,亦不克由圣。’”
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…相关:结婚十年后,我得了绝症、是时候给小学渣补习一下吻技了、恋与心动、我的郝先生、我穿到考研政治背诵小本里了!、818那个没有心的狗比反派、《芥蒂、玫瑰遇见火、我那个不要面孔的朋友、男女主总爱交换剧本
王太尉雲:“郭子玄語議如懸河寫水,註而不竭。”
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