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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与晴之祭

月与晴之祭

作者:袁己未

类别:穿越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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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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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三年之练冠,则以大功之麻易之;唯杖屦不易。有父母之丧,尚功衰,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。附于殇,称阳童某甫,不名,神也。凡异居,始闻兄弟之丧,唯以哭对,可也。其始麻,散带绖。未服麻而奔丧,及主人之未成绖也:疏者,与主人皆成之;亲者,终其麻带绖之日数。主妾之丧,则自绖至于练祥,皆使其子主之。其殡祭,不于正室。君不抚仆妾。女君死,则妾为女君之党服。摄女君,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。

  天子崩,三日祝先服,五日官长服,七日国中男女服,三月天下服。虞人致百祀之木,可以为棺椁者斩之;不至者,废其祀,刎其人。

  道路:男子由右,妇人由左,车从中央。父之齿随行,兄之齿雁行,朋友不相逾。轻任并,重任分,斑白者不提挈。君子耆老不徒行,庶人耆老不徒食。



简介:

  庾太尉少為王眉子所知。庾過江,嘆王曰:“庇其宇下,使人忘寒暑。”

  侍坐于君子,君子欠伸,撰杖屦,视日蚤莫,侍坐者请出矣。侍坐于君子,君子问更端,则起而对。侍坐于君子,若有告者曰:「少间」,愿有复也;则左右屏而待。毋侧听,毋噭应,毋淫视,毋怠荒。游毋倨,立毋跛,坐毋箕,寝毋伏。敛发毋髢,冠毋免,劳毋袒,暑毋褰裳。

  丧食虽恶必充饥,饥而废事,非礼也;饱而忘哀,亦非礼也。视不明,听不聪,行不正,不知哀,君子病之。故有疾饮酒食肉,五十不致毁,六十不毁,七十饮酒食肉,皆为疑死。有服,人召之食,不往。大功以下,既葬,适人,人食之,其党也食之,非其党弗食也。功衰食菜果,饮水浆,无盐酪。不能食食,盐酪可也。孔子曰:“身有疡则浴,首有创则沐,病则饮酒食肉。毁瘠为病,君子弗为也。毁而死,君子谓之无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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