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次道為宰相,人有譏其信任不得其人。阮思曠慨然曰:“次道自不至此。但布衣超居宰相之位,可恨!唯此壹條而已。”
山公大兒著短帢,車中倚。武帝欲見之,山公不敢辭,問兒,兒不肯行。時論乃雲勝山公。
諸名士共至洛水戲。還,樂令問王夷甫曰:“今日戲樂乎?”王曰:“裴仆射善談名理,混混有雅致;張茂先論史漢,靡靡可聽;我與王安豐說延陵、子房,亦超超玄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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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君子盖犹犹尔。丧具,君子耻具,一日二日而可为也者,君子弗为也。丧服,兄弟之子犹子也,盖引而进之也;嫂叔之无服也,盖推而远之也;姑姊妹之薄也,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。食于有丧者之侧,未尝饱也。
畢茂世雲:“壹手持蟹螯,壹手持酒杯,拍浮酒池中,便足了壹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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