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平子年十四、五,見王夷甫妻郭氏貪欲,令婢路上儋糞。平子諫之,並言不可。郭大怒,謂平子曰:“昔夫人臨終,以小郎囑新婦,不以新婦囑小郎!”急捉衣裾,將與杖。平子饒力,爭得脫,踰窗而走。
故《诗》曰:“曾孙侯氏,四正具举;大夫君子,凡以庶士,小大莫处,御于君所,以燕以射,则燕则誉。”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,以习礼乐,则安则誉也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诸侯务焉。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,而兵不用,诸侯自为正之具也。
子曰:“政之不行也,教之不成也,爵禄不足劝也,刑罚不足耻也。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。《康诰》曰:‘敬明乃罚。’《甫刑》曰:‘播刑之不迪。’”
…相关:[犬夜叉]哥哥是鬼蜘蛛、记得温柔、他的格格巫、【终极一家】求求让我报上恩吧、如何在狗皇帝手下讨生活的神圣法典、(dnd)深渊之旅、狐妖与鬼、霸王花和小石头、侧写师5:鉴罪、言止于此
舊目韓康伯:將肘無風骨。
鲁庄公之丧,既葬,而绖不入库门。士、大夫既卒哭,麻不入。
齐者不乐不吊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