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诱桃之书

诱桃之书

作者:颛孙夏

类别:其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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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4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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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陳仲弓為太丘長,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。事覺收之,令吏殺焉。主簿請付獄,考眾奸。仲弓曰:“欺君不忠,病母不孝。不忠不孝,其罪莫大。考求眾奸,豈復過此?”

  然则何以至期也?曰:至亲以期断。是何也?曰:天地则已易矣,四时则已变矣,其在天地之中者,莫不更始焉,以是象之也。然则何以三年也?曰:加隆焉尔也,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由九月以下何也?曰:焉使弗及也。故三年以为隆,缌小功以为杀,期九月以为间。上取象于天,下取法于地,中取则于人,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。故三年之丧,人道之至文者也,夫是之谓至隆。是百王之所同,古今之所壹也,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。孔子曰:“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;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达丧也。”

  乡人、士、君子,尊于房户之间,宾主共之也。尊有玄酒,贵其质也。羞出自东房,主人共之也。洗当东荣,主人之所以自洁,而以事宾也。



简介:

 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。县贲父御,卜国为右。马惊,败绩,公队。佐车授绥。公曰:“末之卜也。”县贲父曰:“他日不败绩,而今败绩,是无勇也。”遂死之。圉人浴马,有流矢在白肉。公曰:“非其罪也。”遂诔之。士之有诔,自此始也。

  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
  佛經以為袪練神明,則聖人可致。簡文雲:“不知便可登峰造極不?然陶練之功,尚不可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