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殷中軍與人書,道謝萬“文理轉遒,成殊不易”。
…相关:九九归司、限定“言辞”、迷雾森林、笼中的金丝雀、橙味琉璃、别让他消失【朱一龙同人】、不二法门、香蜜之海棠欲言、工具人男主就是不给女主抱大腿、[综英美]龙女巫
梁王、趙王,國之近屬,貴重當時。裴令公歲請二國租錢數百萬,以恤中表之貧者。或譏之曰:“何以乞物行惠?”裴曰:“損有余,補不足,天之道也。”
桓公讀高士傳,至於陵仲子,便擲去曰:“誰能作此溪刻自處!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