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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错男主之后

认错男主之后

作者:诸葛晶晶

类别:玄幻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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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1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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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月也,以立秋。先立秋三日,大史谒之天子曰:某日立秋,盛德在金。天子乃齐。立秋之日,天子亲帅三公、九卿、诸侯、大夫,以迎秋于西郊。还反,赏军帅武人于朝。天子乃命将帅,选士厉兵,简练桀俊,专任有功,以征不义。诘诛暴慢,以明好恶,顺彼远方。

  违大夫之诸侯,不反服。丧冠条属,以别吉凶。三年之练冠,亦条属,右缝。小功以下左。缌冠缲缨。大功以上散带。朝服十五升,去其半而缌;加灰,锡也。



简介:

  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虽缌必往;非兄弟,虽邻不往。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。天子之棺四重;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,杝棺一,梓棺二,四者皆周。棺束缩二衡三,衽每束一。伯椁以端长六尺。

  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